为进一步缓解农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沧州市红十字会、沧州和平医院联合,自2007年8月15日起开展“关爱农村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和腰椎管狭窄疾病特困人群健康行动”救助活动。沧州和平医院捐资60万元,计划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减除部分医疗费用的形式,救助300名农村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和腰椎管狭窄疾病特困人群医疗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关注民生、解决民难、维护民权、落实民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贫困家庭“看病难、看病贵”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和推进农民群众医疗保障为重点,结合目前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充分发挥红十字组织职能和医疗机构在社会救助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尝试新的医疗救助模式。 二、救助活动原则 发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优势,确定适宜的救助项目,通过沧州和平医院捐赠救助资金、沧州市红十字会提供一定补助、新农合按比例报免和个人适当负担相结合的方法,解决患者无经济能力实施手术治疗的问题。 三、救助范围与时间安排 三年时间内救助全市农村300名患严重腰椎间盘突出症和腰椎管狭窄疾病需要手术治疗的贫困群众。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8月~2008年8月) 救助青县、河间、肃宁、黄骅共80名,每县(市)2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 第二阶段(2008年9月~2010年9月) 救助其它县(市)(包括:任丘、献县、沧县、泊头、海兴、盐山、孟村、南皮、东光、吴桥)220名,每县(市)2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 四、救助资金与救助形式 沧州和平医院捐资60万元,市红十字会支付一定数量的救助资金。患者在沧州和平医院接受救治,出院时,沧州和平医院直接减免患者应收医疗费用总额的30%,然后患者再持沧州和平医院应收医疗费用全额发票及本人相关证件,到所在县(市)新农合中心按比例报销。 五、救助程序 (一)患者向县级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填写救助申请表,县级红十字会对患者病情和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红十字会审批。 (二 )市红十字会对各县(市)红十字会上报的救助申请进行复核,然后批转和平医院实施救助。 六、救助启动工作 8月 日市红十字会与和平医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传介绍本次活动。 七、救助管理组织 (一)建立救助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救助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组 长:于汝峰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赵金德 市卫生局助理调研员 成 员:王之海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张凤洪 市卫生局医务科科长 李金彪 沧州和平医院院长 朱国新 沧州和平医院副院长 金书田 沧州和平医院院长顾问兼医务科科长 (二)救助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沧州和平医院,李金彪院长为办公室主任,医务科、办公室、财务科、骨科、经管办、护理部为成员,负责救助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 (三)治疗组成员 李金彪 院长、副主任医师、市骨科学会副主委 王孟春 骨科主任、主治医师 辛景超 骨科医师 刘建柱 骨科医师 赵云龙 骨科医师 冯玉清 骨科医师 八、救助对象及亲属在住院治疗期间与医院发生纠纷,按相关法定程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