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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心血站向沧州和平医院颁发《感谢状》
  发表日期:2023-11-8        有1277位读者读过此文 

 


 

为推动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河北省颁布了《河北省献血条例》,自2023101日起施行。沧州和平医院积极响应,利用多渠道宣传无偿献血的社会意义,同时积极组织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117日,沧州中心血站副站长李静代表中心血站向和平医院颁发了《感谢状》,高度赞誉沧州和平医院在首个“无偿献血宣传月”期间勇担社会责任,捐献宝贵热血,为我市临床用血保障工作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的积极贡献。和平医院副院长朱国新表示,和平医院全体员工一定再接再厉,爱心公益,将无偿献血活动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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