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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和平医院致全体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发表日期:2020-2-11        有11714位读者读过此文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感谢您选择和信任沧州和平医院。

当前,全国新型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河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保证您的就诊安全,免交叉感染,遏制疫情蔓延,特将防疫情控期间我院就诊注意事项进行告知:

一、前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弃口罩,不吸烟,勤洗手。医院只开放北门一处出入口。

二、所有入院患者和陪同家属,请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发热预检和流行病学调查,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不适,主动到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沧州市中心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沧州市二院、沧州市传染病医院)就诊,并如实告知接触史。如出现谎报、瞒报等情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门诊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挂号时请主动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

四、请陪护人员自觉道守医院管理规定和要求,严禁互串病房;尽量固定一人陪护,确实更换陪人时请及时知所在病区护理人员。

五、由于口腔科门诊疗过程中会产生水雾、飞沫、气溶酸,可能将口腔内的病毒和细菌喷溅、弥散到空气中,现有常规防护措施不能有效防止病毒传播,若有患者隐瞒病情或液伏期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诊,极易造成病毒传播。为此,按照卫健要求,我院口腔门诊只保留口腔急诊,暂停其他治疗业务。

六、针对住院和门诊新入院患者,为防止出现无症状感染者发生变叉感染事件,我院将视情况安排相关医学检查项目进行排查,请您理解和配合。

为给您创造一个安全的治疗环境,减少院内感染,使患者早日康复,请各位患者朋友和陪伴人员积极配和,遵照执行。

为抗击新冠肺炎,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沧州和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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