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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医院住院指南
  发表日期:2005-12-26   出处/作者:沧州和平医院      有9930位读者读过此文 

一、医院住院部简介:

1.我院住院部为2-4楼,北二楼为产科,南二楼为妇科、儿科;北三楼为骨科病区;南三楼为内科病区;四楼为外科病区;手术室在四楼。住院收费结帐处在一楼北收费处,住院药房设在一楼,请根据入住科室办理有关手续。如果您对住院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均可与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525900

二、病房服务指南

()、入院时:

1、主班护士会尽快将您安置到病房,交给必要的用品。责任护士将主动向您介绍医院和病房的有关制度、环境及自己的姓名等事项。填写住院卡,测量体温、脉搏和呼吸,做好有关记录,并通知负责医生。医生为您检查后会及时开出医嘱,并由护士执行医嘱,以便医护人员对您进行检查和治疗。

2、对住院病人,医院提供食宿的一般生活用品(包括被服、热水瓶、脸盆、便盆等)您不必带过多的物品,重要文件、珠宝、货币等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严禁将危险品带入病房,重症病人陪护人员一般不超过2名。

3、科室护理站将根据您的病情安排房间及床位,您的床头都有呼叫器如需要帮助或感觉不适时,可按呼叫器呼叫护士。

()、住院期间:

1、从办理入院手续后到出院期间,病人不得离院,擅自外出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病人可在医院内散步,但在离开病区时应获得护士许可。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请在护理站办理请假手续,并请您一定按时归院,以免影响您的治疗。

2、医院不允许自行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用药。您如需要外院诊治,请及时与您的主管医师商量。有疑问和要求可向工作人员提出,我们会尽力解答和帮助安排。

3、住院病人和探视者不得进入诊疗场所(护理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等),未经允许,不得翻阅病历。不得私自涂改病历。

4、住院必须交预交款,预交款使用情况,我们将随时与您联系,请您及时支付所需的款项,以免影响您的治疗进程(医保病人请阅读医保病人需知)。

5、住院期间您的管床医生将每天23次为您精心诊疗,七日内有主治、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科主任)对您进行查房。

6、每天将有护士长带领护士查房一次,并由护士为您整理床铺,每周更换一次床上用品,并有护理人员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7、如果您在住院时发现嫌疑人员在病区乱串,应及时向值班护士或护士长反映并向保卫科(电话5525110)报告,以免影响您的安全。

8 我院对住院病人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每天您将会接到护理人员给予您的前日住院费用清单,如果有疑问可以当时询问,并由医护人员当场解答;如果住院期间您对费用有疑虑可向护士长查询。

9、为了方便您住院生活,各病区有针线盒等便民利民箱,如果需要请向当班护士借取,用后请即时归还,以免影晌其他病人使用。

 

三、请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注意爱护医院的设施:

1    为了保证您和其他病人的有效治疗,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在走廊上成群逗留、高声喧哗。

2    请勿随地吐痰,请把垃圾废物投入垃圾箱内。

3    我院为禁烟单位,请勿在院内吸烟,请勿在病房内使用自带电器。

4    病房的设施放置有统一标准。请不要随意搬动,私人物品放入相应的柜子内。

5    如需借用医院的有关设备,您或您的家人必须签署借条,使用完后归还,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损坏医院的设备,医院将根据情况要求赔偿。

6、病房就寝熄灯时间是2100;为保持病房安静,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7    为了防止交叉感染,请勿出入其它病房或换床位。

8    医院因限于条件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对结核等传染病不能诊治,由科室讨论或科主任以书面形式提出,转专科医院治疗,请您协助我们完成转院工作。

 

四、出院事宜:

1、您的主管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决定您的出院时间,您的门诊病历和某些检查结果请与您的主管医师联系。

2、在离院前,病人和负责单位必须到出院病人费用结算处结算住院费用,为了不影响您的时间,请避开上午高峰时间。

3、出院时,应将您自已所有的物品一并带走,以免遗忘或丢失。

4、住院处有病人征求意见簿,请对我们的服务提出意见,我们会重视您的建议,根据您的建议考虑如何改善我们的服务。

5、如果您不宜出院而本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需由您或家属签名。应出院而不出院者,我们将通知有关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协商解决。

6、除晚期肿瘤病人外,确需使用麻醉药品的病人一次开处口服片剂不得超过10片;术后杜冷丁的使用限定一支以内,一般在48小时内不得重开、多开。

 

五、请不要向医院职工赠送物品,医院严禁职工向病人和家属索要钱物,所有的费用必须交到收费处。

和平医院奉行“品格第一,顾客至上,求实创新,奉献社会”的和平精神,对于中肯的批评和建议我们求知若渴,对行贿受贿等不正之风我们坚决反对,让我们齐心协力,同奏人类健康乐章,共建人类生命绿洲。

 

六、您在住院、出院后如果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如果您对医生诊疗服务有疑问,请与科主任直接联系,如果科主任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向医务科咨询;如果对医生或者其它科室服务有疑问也可向医务科投诉,电话5525855

2、如果对护士服务疑问,请与护士长或科主任直接联系,如果护士长、科主任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向护理部咨询;如果对护士或者其它科室护理人员服务有疑问也可向护理部投诉(护理部电话:5525855)。

3、如果您对医院后勤(水、电、暖、冷气、卫生、电视、电话等)服务有疑问,请与科主任或护士长直接联系,如果科主任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向院办或医务科投诉(院办电话:30369765525900)。

4、如果医院职工服务态度不好,对您有生、冷、硬等现象,请您向政工处投诉(政工处电话:303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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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电话 0317-3030120 咨询电话:0317-3036976 投诉电话:0317-552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