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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后并发症的处理
  发表日期:2011-6-17        有7045位读者读过此文 

  1.出血

血尿:体外冲击波碎石治疗后几乎全部都出现肉眼血尿。其轻重程度一方面与碎石能量成正比,还与局部毛细血管脆性有关。在正常情况下碎石应是23次血尿,严重者23天血尿应自行消失。万一出现血尿不止现象,及时与治疗医师联系后,按医师指示作相应处理。

肾周出血:发生原因主要是凝血机制障碍、高血压未得到控制或冲击能量过大,肾内合并有感染也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预防的方法就是ESW前严格控制适应症,并把冲击能量控制在安全界限内。

皮下出血:碎石后皮肤出现瘀斑,主要由皮肤血管特性有关,皮肤对能量的适应能力较差,一般不用处理,愈后不留痕迹。

2.疼痛:结石碎石后出现结石碎片刺激输尿管,而形成的肾绞痛,一般不作特殊处理,结石通过狭窄下即会消失。如果疼痛难忍,可应用解痉药物进行解痉止痛,配以消炎药物,如应用654-2、双氯芬酸钠栓等;呕吐者则必须输液以纠正体内电解质紊乱失衡。如若出现疼痛而不排石现象,则可能是产生了石巷,则必须再次进行碎石或内镜取石,以排除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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